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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社会公开承诺

    为不断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维护医务工作者高尚的社会形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我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承诺内容: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规定的行业九不准、从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行风建设方面有关规定,廉洁从业。

    2、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实行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在门诊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将医疗收费项目和价格公布于众,医院常见收费项目上墙公示,明码标价。

    3、开通绿色通道,对危急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

    4、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5、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对病人服务热忱,一视同仁。

    6、认真落实廉洁行医各项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回扣和宴请。对谢绝不了的“红包”、回扣等钱物,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7、开通院长热线电话,有投诉在24小时内反馈(遇节假日顺延),电话:8228782882287801

    二、违诺处罚规定:

    1、凡涉及服务态度所引起的投诉,五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人,对被投诉的当事人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凡涉及廉洁服务守则所引起的投诉,五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人,对被投诉的当事人经查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给予一定数量的罚款,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投诉程序:

    1、由医院监察室负责受理投诉,投诉电话:8228788882287801(非工作时间)

    2、若本院处理结果不能令投诉者满意,可向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电话:8246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