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升级啦?
答
是的!2016年11月26日,金华市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正式落地实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以共济授权给参保市区医保的配偶、子女、本人父母等使用,他们在就医、购药时,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本人个人账户当年及历年结余资金不足支付的,可由共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支付,不需要支付现金。
现在,金华市医保局通过完善信息系统,突破参保地的限制,在市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均可进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来!举个例子,让你看得明明白白!
近日,在武义工作的毛女士为在金华市区参保的父亲毛先生办理了家庭共济。
10月11日上午,毛先生来到金华广福医院门诊就诊,产生放射费用90元。
剔除自费和自理部分:90-20-7=63(元)
毛先生是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员,门诊医保报销则是20%,医保报销金额则是63*20%=12.6(元)
授权个人账户支付是90-12.6=77.4(元)
这样一来,自付部分的77.4元就不用毛先生自己再掏现金付了,直接由家庭成员医保卡账户代为支付。
问
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那么要如何绑定呢?
目前,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或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该业务。
在浙里办APP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步骤如下:
①在浙里办APP登录高级实名认证账户,在APP首页点击“医疗保障”进入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
②点击“备案服务”分类下“家庭共济”:
③点击下方“添加授权”:
④阅读使用说明与承诺书并点击确认:
⑤输入被授权人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今天就说到这了,各位先消化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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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我们下期再约!